45 论炒作:应当被禁止的不劳而获的手段
炒房、炒股、炒黄金、炒茶、炒期货、炒古董、炒新闻、炒作信息等等所有的炒作,其背后的动机无一例外是想要通过炒作获得暴利,否则炒作就不会兴起。炒作在本质上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手段。
不劳而获的行为要么应当被限制,要么应当被禁止。而炒作就是属于应当被禁止的一种。因为炒作对社会而言只有害处,没有任何好处。炒作的核心手段都是通过众人哄抬物价的方式,让炒作对象的价格远远超过其本身的实际价值。只要炒作对象的价格上抬,那么最早参与炒作的人就可以获利。一旦有人通过炒作获利,获利的示范效应就会不断的吸引更多的人加入炒作。随着参与炒作的人数越来越多,被炒作对象的价格就会越来越严重的偏离其实际价值,炒作距离最终破灭的时刻也越来越近。直到炒作对象的价格已经高到,无法让人在入场的时候,炒作就达到了顶点。这个时候因为已经没有新加入的人继续炒作,炒作对象的价格就无法再继续上涨,一旦炒作对象的价格无法继续上涨,早期加入炒作的就会开始抛售,接着炒作对象的价格开始一不断下跌,并最终导致绝大多数的炒作者都会因为参与炒作而受损。如果参与这个炒作的资金够多,那么炒作崩盘往往会带来经济危机,直接危害到全社会。
虽然人们一次又一次的被炒作洗劫,却依然一次又一次的热衷于炒作,根本原因是人自利的天性永远无法改变,只要发起炒作的人充分的利用这一点,就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洗劫那些想要不劳而获的人。
面对无法自我主动克服的自利人性,民主国家需要用法律的方式禁止所有可能的炒作行为。一旦发现有炒作的苗头,政府就应当严密监控;一旦判断炒作即将开始,政府就要立即采取措施遏制炒作的趋势;一旦认定炒作已经开始,政府就要采取果断措施破坏炒作的发展,并追究炒作发起者法律责任。总之,民主国家的政府绝不允许炒作的存在。
对于公民而言,每个人都应当认识到,想要通过炒作不劳而获的结果一定是让别人不劳而获。自觉杜绝所有的炒作行为,是民主国家公民的基本素养。
评论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