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2 论死刑:死刑是给谁准备的
只要搞清楚一个国家的死刑是给谁准备的,就清楚这个国家是为谁服务的?
当某一特定的群体,基本上都不会被判处死刑的时候,那可以确定这个群体就是统治者,其他群体是被统治者。例如,宋朝的士大夫基本上不会被判死刑,中共的官员也基本上不会被判死刑。
当某一群体,被判死刑的人数最多,那么就可以确定这个群体是被压迫最严重的。例如,奴隶制度的奴隶们,君主制的贫民们。
当一个国家中,被判死刑的人非常分散,无法被明显的归类成某一个群体的时候,那么这个国家一定是民主国家。因为这类国家没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。所以不会出现统治者利用死刑打击被统治者的情况,所以就不会形成某一个群体被判死刑的数量极多的现象。
关于是否应该废除死刑这个问题。在中国有个奇怪的现象,被判死刑最多的群体恰恰是最反对废除死刑的人。反对的理由非常简单,就是如果废除死刑,贪官污吏就可以无法无天。这个非常愚蠢的理由,恰是中国人一直被愚化教育的结果体现。现在有死刑,贪官难道不是无法无天?现在有死刑,被判处死刑的贪官有几个?现在是谁被判死刑,基本上都是最底层的民众。死刑是给最底层的民众准备的,可是底层的民众却不切实际的幻想判决官员死刑。这个想法何其荒谬。
应该废除死刑吗?只要社会上还有杀人行为或者有比杀人更恶劣的行为,那么就不应该废除死刑。既然杀人犯都可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,那么有什么理由不能剥夺杀人犯的生命。同态复仇是一种最朴素最公平惩罚方式。如果废除死刑,那么意味着无论犯罪人实施多么恶劣的犯罪,都无法判处它死刑,既然无法判处死刑最多就只能是终身监禁,而在监禁过程中还需要纳税人供养犯罪人,这是多么荒诞的一个局面。纳税人作为犯罪的受害人,不仅无法让犯罪人受到应有的惩罚,反而还要供养着犯罪人。此外,人终究是要走向死亡的,为什么不能让一个罪恶累累的人提前接受死亡?所以,不论从哪个角度思考,废除死刑都是错误的。
保留死刑不等于滥用死刑,死刑作为最严厉的一种处罚方式,必须要严格限制其使用。每一个涉及死刑的案件,不论被告人是否认罪,都必须通过陪审团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,且在死刑案件的审理过程中,必须充分的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,绝对不能允许错误判处死刑的案件出现。
总之,在面对死刑的案件,宁可放过罪犯,也绝不能冤枉好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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