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共管论》5.论持枪权:放弃持枪的权力,就注定沦为奴隶
在中国的汉武帝时期有个丞相叫公孙弘,他建议汉武帝禁止人民持有弓弩,理由是1个犯罪分子持有弓弩100个官吏都无法靠近抓捕他,可见持有弓弩有利于犯罪分子,因此为了打击犯罪,就应当禁止持有弓弩。现在专制政府禁枪的理由和公孙弘的理由如出一辙,虽然时间过了2000多年,但是这种表面上看起是为了人民好,结果却是坑害人民的统治思路,从未改变。针对公孙弘的建议,汉武帝组织大臣召开了一个会议,会上有个叫吴丘寿王的大臣提出了反对意见。理由是,允许人人持有弓弩,就意味着人民和犯罪分子都有弓弩,人民面对犯罪分子的时候,还有同等的防卫能力,人民持有武器对犯罪分子本身就是一种压制作用。如果禁止持有弓弩,那么人民基于对法律的遵守就不会再持有弓弩。可是不管政府如何禁止,犯罪分子都有办法继续持有弓弩。在这种情况下,当人民面对犯罪分子的时候,就完全没有了防卫能力。所以禁止持有弓弩看上去是为了打击犯罪分子,实际上却导致人民丧失了防卫能力,反而让犯罪分子更加猖獗。因为只有犯罪分子才更想要政府禁止人民持有弓弩。面对这两种观点,汉武帝作为一代雄主立马支持了吴丘寿王的观点。
历史证明,越是把人民当人看的政府,越不会禁止人民持有武器,汉朝是例证;越不把人民当人看的政府,越会禁止人民持有武器,元朝是例证。
如果政府把人民当人看,人民就不会仇视政府,不仇视政府,就不会拿武器攻击政府,政府不禁武器也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利益。如果政府不把人民当人看,人民就会越来越仇视政府,仇视政府的人民,自然会拿武器攻击政府,政府不想被攻击就会试图禁止持有武器。
换个角度来说,一个不把人民当人看的政府,本身就是一个犯罪集团,犯罪分子是最不希望人民持有武器的,所以它必然会禁止人民持有武器。
真正的民主国家,公民必然不会放弃持有武器的权力。理由在于,每一个公民受到的侵害通常都来源于这三个方面。第一种:政府的侵害;第二种:其他公民的侵害;第三种:外国侵略者的侵害。政府的侵害是普遍的,人人时刻都可能面临的,甚至是必然的;其他公民的侵害是随机的、偶然的;外国侵略者的侵害是较为罕见的。
不论是哪种侵害,公民持有武器都有自我防卫的机会。如果公民放弃武器,那么就只能依赖政府来防卫。可是政府侵害公民是必然的,其他人侵害公民是偶然的,甚至是罕见的。政府劝说我们放弃武器的理由,永远都是如果别人持有武器就可能会侵害我们,所以禁止持有武器才能避免被侵害。可是实际情况是,侵害我们的往往是政府,而不是其他人。
历史在一次又一次的证明,政府是最靠不住的。如果放弃持有武器的权力,面对政府的侵害,公民将毫无反抗之力;如果放弃持有武器的权力,公民其他的权力也会被不断的蚕食殆尽,直至将公民变成奴隶。
现代的专制政府一直在通过媒体给民众灌输持枪的危险性。只要一旦发生枪击案,那么这些国家的媒体一定会大肆报道,通过这些报道让民众潜移默化的排斥持枪,让民众不自觉的认为只要普通人持有枪支就会乱杀人。这种宣传的逻辑实际上是把所有的公民都假定为是杀人犯,公民只要持有枪支就会随意杀人。此刻的读者,请问你如果持有枪支,你就会随意杀人吗?你会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武器?我想你一定不会随意杀人,除非有人要侵犯你,你才会用抢自卫。既然你有枪的时候并不会随意杀人,那么别人有枪的时候为什么就会随意杀人?
实际上,在允许持有枪支的国家,因为枪击导致死亡的人数,并不会比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多。按照禁止持枪的逻辑,也应该禁止开汽车,因为交通事故也会造成人死亡。
只要公民不放弃持有武器的权力,不论是政府官员还是犯罪分子,他们都不敢欺人太甚,否则被欺压的公民就可能会把枪口对准他们。而当公民没有枪支,政府持有枪支的时候,公民就丧失了对抗政府的能力。因此放弃持枪的权力,就注定沦为奴隶。所以真正的民主国家一定是公民持有武器的国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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