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共管论》14.论立法:公民应当保留立法的权力

谁掌握了立法权,谁就是国家的主人。既然民主国家的主人是公民,那么民主国家的立法权当然归公民所有。至于公民如何行使立法权,现在各国的普遍做法是代议制。先由公民选举议员,再由议员代表人民制定法律。这个制度符合公民参与法律制定的逻辑,但这个制度,需要做到让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机会成为议员,才是完善的。很显然这一点对于绝大多数民主国家而言,直到今天也没有做到。
此外,即使代议制做到完善,这个制度依然有个重大缺陷,那就是只要控制了大部分的议员,就掌握了立法权,就可以在实质上剥夺了公民的立法权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就需要公民保留立法的权力。既然代表公民的议员,都可以制定法律,为什么公民自己不能直接制定法律呢?也只有保留了立法的权力,公民才能是正真意义上的国家主人。
当公民除了授予议员制定法律之外,依然保留了自己制定法律的权力,既可以杜绝利益集团对法律制定的操控,也实现了人人都平等的机会成为议员的理念。
公民的立法权,包括了否决权、修改权、废除权、创设权。否决权是指公民有权否决议会新制定的法律,让该法律不得生效。修改权是指公民有权修改现行有效的法律。废除权是指公民有权废除现行有效的法律。创设权是指公民有权创设新的法律。
公民的立法权该如何实施呢?具体的实施步骤如下:
第一步:发起立法提案。
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通过参政平台发起关于否决、修改、废除、创设法律的立法提议。
第二步:争取公民支持。
发起立法提案的公民,有权争取其他公民的响应和支持,以求达到议会必须审议该立法提案的人数要求。
第三步:获得审议投票
当支持立法提案的公民人数,达到法定的数量时,则议会必须开会审议立法提案,并最终对立法提案进行投票。如议会没有通过该立法提案,则此次公民立法失败。
第四步:总统签署批准
议会投票通过法案后,则总统有权决定是否签署批准。如总统同意批准,则公民立法得以成功实现。如总统不同意批准,则此次公民立法失败。
第五步:再次提议限制
不论是立法提案被议会否决,还是总统没有批准,一旦法案没有被通过,则在一定期限内,不得再提出该法案,超过该期限后,可以再次提议该法案。
通过以上方式,既可以保留了公民的立法权,又可以集合全体公民的力量,制定更加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法律。民主国家人人有权,人人有责,行使公民立法权,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体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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